【个人所得税老的税率表】在2018年以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采用的是累进税率表,适用于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这一税率表在2018年之后被新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所取代,但为了便于理解历史背景和政策变化,了解“老的税率表”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老税率表概述
在2018年之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也就是说,每个月的收入减去3500元后,按剩余部分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从3%到45%,共分为9个档次,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步提高。
二、老税率表(2018年前)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1500元 | 3 | 0 |
2 | 超过1500至4500元 | 10 | 105 |
3 | 超过4500至9000元 | 20 | 555 |
4 | 超过9000至35000元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至55000元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至80000元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至100000元 | 40 | 11005 |
8 | 超过100000至200000元 | 45 | 19005 |
9 | 超过200000元 | 45 | 19005 |
> 说明: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
三、老税率表的特点
1. 分级明确:共有9个税率等级,适应不同收入水平。
2. 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3. 速算扣除数简化计算:避免逐级计算,提高效率。
4. 起征点较低:3500元的标准在当时被认为是基本生活保障,但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显得不足。
四、与新税率表的对比
2018年后,我国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等纳入综合所得,并设置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同时提高了起征点至每月5000元。新的税率表也进行了调整,税率档次减少为7档,税率整体有所下降。
五、总结
“老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是过去一段时期内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重要依据,虽然现已不再使用,但它在历史上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了解这一税率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个税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改革方向。
如需进一步了解新个税政策或具体计算方法,可查阅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或咨询专业税务人员。